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问答集锦
发布日期:2023-07-25    浏览量:209
                                                        来源:中国船员           2023-07-06 
       今年是船员换证高峰年,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如有更多问题想要咨询,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400-8566-180进行咨询。

Q1:您好,我现在持有无限航区一等船长适任证书,目前只有沿海航区一等船长资历,是否还能换发原航区等级职务的适任证书?
       您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所有如果您仅有沿海航区资历的,可以根据任职资历情况,换发相应的沿海航区适任证书。

Q2 您好,大副理论考试第一次没通过,第二次参加补考可以去异地补考吗?
     您好,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理论考试初考应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考可向任何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Q3您好,我的轮机长适任证书被吊销了,是否还能通过考试重新取得吗?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违反海事行政管理规定被吊销适任证书者,自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后,通过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考试,可以按照本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向原签发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低一级职务的适任证书。海事管理机构对通过适任考试的,应当签发其相应的适任证书。

Q4您好,我是航海类学院毕业的,已取得船舶驾驶专业毕业证书,且毕业未超过五年,从未参加过适任考试,请问能参加20规则的三副培训考试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航海类学生完成毕业报备的,可按以下要求申请操作级适任考试:(一)在校期间未申请初次适任考试的,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5年内可凭毕业证书向任何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初次适任考试。(二)在校期间已申请的初次适任考试及相关补考未全部通过或成绩失效,以及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5年内未申请初次适任考试的,在具有不少于12个月相应的支持级海上服务资历后,可凭毕业证书向任何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初次适任考试的相关要求申请适任考试。该适任考试未通过或成绩失效的,再次申请适任考试需重新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航海类学生在理论考试全部通过后进行船上见习的,评估补考期限按照其船上见习所占用时间相应顺延。

Q5:您好,我是沿海航区二等运输船大副,目前一直在拖轮上任职,现在想考船长,请问我在拖轮上的资历能不能作为考船长的资历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已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各类非运输船上2020年11月1日之后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够作为晋升货物运输船舶大副、船长的海上服务资历。所以要看您任职大副的时间,如果在2020年11月1日之前的相应的非运输资历可以作为晋升资历,之后的不能就作为晋升资历。

Q6:您好,请问电子技工需要培训考试吗?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附件相关规定:电子技工需要完成相应的电子技工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电子技工适任考试,且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至少应有3个月是在船上合格的高级船员或者合格的支持级船员的直接监督之下履行了值班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