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守护长江 系统治理船舶污染
发布日期:2021-04-06    浏览量:841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长江海事局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长江流域系统性和特殊性出发,开创性地构建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框架,开启了长江保护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今天我们就围绕长江海事局宣贯实施《长江保护法》,系统治理船舶污染,深入推进美丽长江建设开展访谈。

     主持人:请问在您看来,《长江保护法》的制定有什么重要意义?

      阮瑞文: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流域面积占全国近五分之一,具有完备的自然生态系统、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全国三分之一的水资源、五分之三的水能资源。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举足轻重。制定《长江保护法》这样一部专门法,有利于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地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绵延后世。

      大江大河流域向来是世界文明的发祥地,是经济发展中心所在。长江是亚洲第一长河和世界第三大河,长江生态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需要全球保护的35个生态区之一。长江生态保护、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对中国对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填补了我国流域立法的空白,为今后黄河等流域立法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也为世界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卓越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长江保护法》着眼长江流域的整体性、系统性、完整性特征和突出性问题,建立了一系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硬约束机制与制度,开创性地构建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法治框架。《长江保护法》使“共抓大保护”这条底线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让长江大保护实现了由治标向治本、由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的跨越发展,是长江保护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

      作为长江水上最大的一支执法力量,长江海事部门将以《长江保护法》为准绳,坚决捍卫美丽长江,系统治理船舶污染,坚定不移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主持人:请问长江海事局将如何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深入推进美丽长江建设?

      阮瑞文:长江海事部门拥有5000多名执法人员,是长江水上最大的一支行政执法队伍,是长江水域海事管理机构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长江海事部门贯彻《长江保护法》,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考虑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航运要素,遵循“依法保护、标准先行、科技支撑、严格监管、系统治理”的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总体思路,交出一份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长江保护海事答卷。

      在《长江保护法》执行中,长江海事部门将积极探索符合长江航运特色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重庆方案。海事部门将在长江全流域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严格全过程闭环监管;推动动态更新完善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载运高风险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监管,严防船舶污染长江水域事故;加快推动船岸防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船舶安装使用船舶污染物贮存设施设备,推动长江沿线港口污染物转岸码头、船舶洗舱站、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设。

      长江海事部门将严格执行长江干线船舶大气排放控制区标准,强化监管,加大燃油检测抽查力度,严禁超标燃油使用。海事部门将严格落实载运散发粉尘货物船舶封舱管理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大气;推广应用船舶清洁能源,支持LNG、纯电动等绿色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推动LNG加注站和码头岸电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船舶节能减排,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长江海事部门将配合做好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禁止航行区域和限制航行区域划定,强化日常监管,统筹优化调整船舶横驶区、停泊区等通航功能水域,科学规划长江干线“生态航路”。海事部门将推动划定长江岸线保护范围,深化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两非”治理,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全力推进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跨部门联合巡查,帮扶退捕渔民技能培训,助力转岗船员再就业。

      长江海事部门还将推进沿江城镇港区、人口居住密集区节假日、夜间等重点时段船舶作业管制措施,对噪声较大的船舶水上施工作业实施分时、限时管控,降低噪声污染。海事部门将深入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船舶非法占用频道、使用大功率电台、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  

      总之,长江大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长江海事部门将坚决当好美丽长江建设的捍卫者、监管者、推动者,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以良法善治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主持人:据了解,为有效宣贯实施《长江保护法》,营造人人知晓《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氛围,长江海事局决定于3月份在全线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月活动。能否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阮瑞文:本次活动的主题是“长江大保护,我们在行动”。活动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一”:

     (一)开展一次“大学习”活动。宣传月期间,长江海事局各单位将围绕《长江保护法》的内容开展一次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学习研讨,确保每名干部职工参与学习,确保干部职工对与海事直接相关条款全掌握、能运用。

     (二)开展一次“大宣讲”活动。宣传月期间,长江海事局各单位将开展船员流动课堂、水上知识进校园、志愿者服务等活动,通过现场授课、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青年志愿者上船头、进校园,开展《长江保护法》宣讲活动,营造人人知晓《长江保护法》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知法守法。

    (三)开展一次“大检查”活动。宣传月期间,长江海事局各单位将开展一次全辖区“大检查”,重点检查岸线码头、取水口、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等水域,重点检查到港危险品船、水工作业船、(采)砂船、渡船等对象,重点检查船舶污染物排放、在建水工工程、禁限航区船舶航行、危险品船舶载货种类等内容,督促港航企业、渡船船主、水上修造单位、水工工程业主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与防污染主体责任。

    (四)开展一次“大走访”活动。宣传月期间,长江海事局各单位将积极走访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辖区港航企业,交流宣贯《长江保护法》,通过走访,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支持配合,提升辖区港航企业遵守《长江保护法》的意识。

     (五)开展一次“大联动”活动。宣传月期间,长江海事局各单位将联合当地环保、水利、港航、渔政等部门开展一次巡查活动,巡查重点围绕非法排污、采砂管理、岸线保护、禁捕退捕等内容来进行,通过开展“大联动”活动,为构建长江流域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准备。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对长江海事局网站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长江海事局

                                                                                                                    2021年3月2日